文章类型:建筑行业动态发布时间:2024-07-26 16:14:42作者:Chris
近期,在住建部发布资质延续的通知以后,各省厅也陆续发布了关于当地的延期政策,总体看下来,大部分地区所考核的内容也大不相同,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考察注册人员的居多,那么,许多企业的问题就来了
近期,在住建部发布资质延续的通知以后,各省厅也陆续发布了关于当地的延期政策,总体看下来,大部分地区所考核的内容也大不相同,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考察注册人员的居多,那么,许多企业的问题就来了,资质延续到底如何申报呢?今天国信启航的小编就给大家讲一讲,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到底如何办理申报呢?请往下看:
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按如下规定执行:
(1)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2020年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4)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5)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6)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