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类型:建筑行业动态发布时间:2024-05-27 15:05:37作者:Chris
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4月8日,河南省林州市发文:近期资质评审中发现的借用、盗用、套用职称证书申报资质乱象问题。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4月8日,河南省林州市发文:近期资质评审中发现的借用、盗用、套用职称证书申报资质乱象问题。即日起,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和2010年之前职称证书。 2.png林建管〔2024〕38号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对近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数据筛查中发现的注册人员异常及注册人员不足企业处理有关要求,及近期资质评审中发现的借用、盗用、套用职称证书申报资质乱象问题
来源:林州市建筑业服务平台、各市住建部门
此前河南就有多市发文: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
4月8日,河南省林州市发文:近期资质评审中发现的借用、盗用、套用职称证书申报资质乱象问题。
即日起,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和2010年之前职称证书。
林建管〔2024〕38号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对近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数据筛查中发现的注册人员异常及注册人员不足企业处理有关要求,及近期资质评审中发现的借用、盗用、套用职称证书申报资质乱象问题,现通知如下:
1.依据《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豫建行规〔2024〕1号)相关要求,凡是被省监管平台标注“注册人员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的企业应当立即整改。标注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办理资质许可事项(包括:增项、升级、变更、合并、重组、分立等)。整改到位后,省监管平台自动取消异常标注,企业方可申请办理行政许可。
2.借用、盗用、套用职称证书严重损害个人利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即日起,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和2010年之前职称证书。确需使用外省职称证书的,请先到人社部门进行职称证书认定,换发我省职称证书。使用2010年之前职称证书的,需持证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职称证书原件现场核验。
3.企业资质因合并、重组、分立等发生变化的,严格资质准出、准入关。对资质转出的企业要进行所有资质动态核查。接收资质企业要符合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
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延伸阅读:此前,河南多地发文!
林建管〔2024〕38号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中使用外省职称证书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护个人权益,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更好的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9月1日起,在鹤壁市(县、区)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报中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从2023年10月1日起,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升级申报中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外省进鹤人员确需使用职称证书的,请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到省、市人社部门换取我省职称证书后使用。
2023年7月24日
关于信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中职称证书使用的公告
目前,在信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中,使用外省职称人员数量较多,存在借用、盗用、套用职称证书申报资质的现象,致使在企业申报资质中和审批后,出现个人反映证书被盗用、套用的投诉件较多,损害了个人权益,扰乱了建筑业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7月1日起,在信阳市(县、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中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外省进信人员确需使用职称证书的,请到省、市人社部门换取我省职称证书。
绝大部分工程师职称证书是可以全国通用的,只有一小部分不具备学历的技术人员参加考试取得的工程师证书,只能在所在地区承认。
如果是国家机关办理的职称证书通常全国通用,如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劳动局、人民政府、建设厅等部门办理的证书。
目前工程师职称基本上只要是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的都全国通用,以人社局职改办的证书为主,人社局办理的工程师职称一般都是全国通用的。
工程师职称证书异地使用,有一个核准政策,简单理解就是验证证书真伪,核准通过后,按照当地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换发当地证书。
比如:北京、天津、河北,3个地区互认,也就是说这3个地区之间不用重新认定、转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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